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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调查公司取证净身出户的三大条件 | ||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4/5/10 22:38:43 | ||
找调查公司取证净身出户的三大条件 在离婚过程中,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乃至两个家庭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。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,我们常常听到“净身出户”这个词。 不过此“净身”非彼“净身”(宫刑,对正常男子进行阉割使之成为太监的过程)。 “净身出户”,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时,婚姻关系的一方离婚时不分任何夫妻共同财产。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“净身”只带自己的身体走,不带走一分夫妻共同财产。 有人问:我老公出轨成瘾,在外面找了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小老婆,还有私生子,离婚时我能让他净身出户不? 有人问:我老公吸毒、赌博、家暴“五毒俱全”,我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中,离婚时我能让他净身出户不? 有人问:我老婆在和我结婚后生了几个小孩,TMD居然没有一个是我的,离婚时我能让她净身出户不? 以上回答都是:不能!不能!不能! 很气对不对?可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啊。法律规定的净身出户只有下面这3种情况: 条件一:双方协议一致其中一方净身出户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: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 根据上述规定,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。如果一方在协议中自愿放弃所有财产,且离婚后不反悔不去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净身出户条款就生效了。 也就是说,法律首先尊重你们双方的意见。如果你们协商一致离婚时一方就挥挥手不带走一分财产,那就这么办。 但是—— 如果离婚后,那个喊着净身出户的人后悔了,他想分财产了,法院还真的会支持他!因为净身出户意味着那个人手里没有一分钱了,如果他/她离婚后生病了或者其他原因没有收入,那他连住的地方和生活都成问题,威胁到他基本的生活生存权了。 所以在这方面,法院准备了一颗后悔药。 举个栗子:张三先生婚后又见到白月光初恋王五,一刻也等不了要和她结婚。但老婆李四不同意离婚。经过协商,张三先生愿意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,净身出户让李四同意离婚。他们以此条件签署了离婚协议领取了离婚证。 张三离婚后,和白月光王五情投意合,事业蒸蒸日上,生活美满幸福,丝毫不提分割之前共同财产的事情,好的,李四手里的所有财产总算落袋为安了。 张三离婚后,由于全部财产都给了李四,他只好搬去和王五住,又因为离婚导致他口碑不佳,公司辞退了他,没有收入借酒消愁,有情饮水饱也撑不了几天,最后被初恋扫地出门,张三想到了之前的共同财产,提起诉讼,那李四是要拿一部分出来的。 条件二: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: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...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 其中法律规定的“不分”财产就是让对方净身出户的意思。 目前的法院判决来看,让对方一分钱都不分的情况是很少的,一般是如果夫妻一方比如转移了100万,那这100万全部还回来给另一方,其他的财产另一方也多分一些,财产转移方分少一些。 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这些都比较好理解,咋还挥霍都管上了,有钱也不让任性啊?这个挥霍认定标准是什么呢? 判断一方是否构成挥霍,可以从消费的必要性、合理性、数额大小、占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、是否符合当事人的消费能力与消费习惯、受益人等各方面来综合判断,是否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,实质上影响家庭共同生活。 举个栗子,家庭共同财产100万,一方一年整容十多次,花费50万,这就是典型的挥霍了。法院说这败家娘们,不分钱给她了,反正给了她就拿去整容。 条件三: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: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 在陈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中,这种伪造债务的情况还不少,通常是一方和其父母、亲戚、朋友之类串通好,签订借条的方式。 如果这些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就要先偿还债务再分割。一方的共同财产就少了没有了甚至还要承担债务的一部分。 举个栗子: 张三和李四有100万夫妻共同财产,结果张三通过各种伪造债务高达98万,那除了债务,只有2万共同财产,李四只能分到一万。从可以分到100万的一半50万→到只分到1万,这个差距足够大吧。 法律说这种坏人我们必须惩罚他,让他少分财产或者干脆净身出户,一分也不分给他了。 当然,净身出户还有其他的特殊原因,比如恒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的技术性离婚,就是净身出户把家庭财产全留给妻子,他自己揽下所有债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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